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鼓架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征
收、收购或收回)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Z-25-156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鼓架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征收、收购或收回)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3.696527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东湖生态
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53.69652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鼓架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征收、收购或收回)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鼓架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征收、收购或收回)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需工程应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项目经理与所在单位(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近 3 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关注招标代理公司微信公众号;(2)点击公众号“投标报名->购买标
书”菜单,点击购买标书,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选定需报名的项目;(3)填写报名信
息、提交报名材料(资料(1)或(2)的盖章 PDF 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
经招标代理公司线上审核通过后,报名单位线下转账到收款账户,并在公众号订单列表“待
支付”页面上传支付成功截图;(5)经招标代理公司财务确认后,报名单位在“已支付”
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 1 号武咨大厦 3 楼三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 1 号武咨大厦 3 楼三号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鼓架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征收、收购或收回)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25-1561:
2、项目名称:鼓架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征收、收购或收回)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3.696527 万元
5、最高限价:353.696527 万元
6、采购需求: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30 个日历天(除恶劣天气及不可抗拒因
素外)内完成房屋拆除、渣土清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转包: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需工程
应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项目经理与所在单位(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近 3 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关注招标代理公司微信公众号;(2)点击公众号“投标报名->购买标书”菜单,点击
购买标书,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选定需报名的项目;(3)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
料(资料(1)或(2)的盖章 PDF 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经招标代理公司
线上审核通过后,报名单位线下转账到收款账户,并在公众号订单列表“待支付”页面上传
支付成功截图;(5)经招标代理公司财务确认后,报名单位在“已支付”页面下载招标文
件;
售价: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 1 号武咨大厦 3 楼三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 1 号武咨大厦 3 楼三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政策
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whwzzb.com/abm/wz/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 68 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27-867791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 1 号武咨大厦 3 楼
联 系 人: 张伟 吴峰 邝欢
电 话: 027-82771900
电子邮件: /
2025年12月9日